序
不論是個人生活、企業經營或國家經濟發展,都和銀行有密切的關係。銀行誠為國家重要的制度。然而,和公司、證券法制相比, 有關銀行法令的論著卻明顯不足。沈君玲法官的博士論文:「銀行授信問題所涉法律問題與規範之研究」,此時出版,為金融法制增添重要論著,特別值得慶賀。
百餘年來,金融業對台灣經濟社會的貢獻有目共睹,但也不時曝露制度上的風險。沈法官特別關注銀行賺錢由股東享有,虧損卻由全民埋單的現象。這是呼應美國第七任總統賈克遜(Andrew Jackson)1834年的談話。一百多年後,諾貝爾經濟獎得主史帝格里茲(Joseph E. Stiglitz)和哈佛法學教授雷西格(Lawrence Lessig)近年的相關論著都指出「賺錢私有,虧損歸公」的問題(privatizing profits and socializing losses)。台灣過去經歷許多銀行擠兌的風暴,最後必須動用納稅人的「金融重建基金」才能善後。如今金控規模大異往者,如果爆發倒閉風潮,後果實在難以想像。從制度上確保銀行的健全經營,至關重要。健全的金融法制無疑是銀行健全經營的基礎。
沈法官從事審判實務多年,有感於金融法制的重要,利用公餘勤奮向學,在國立政治大學劉連煜教授的指導下完成博士論文,成績優異,誠屬難能可貴。本書以學術理論及司法判決為基礎,從比較法的觀點,深入探討銀行及相關人員從事授信業務所產生的民事、刑事及行政責任的法律問題,取材豐富,說理清晰,極具實用價值,對台灣金融法制的發展及銀行經營的健全均有助益,特為推薦。
司法院前院長
賴英照
2018 年12 月